2008年9月22日

映兴~《映兴,一路走好!》

在2008年9月17日的《南洋商报》封面头条新闻那醒目的红色大标题——“首相要安华公布名单”上方,有一个小标题——校花惨遭撕票焚尸(A10页)。同日的《光明日报》早报,头条新闻“916没变天”下方有一个小小的标题——校花遭撕票焚尸(A16页)。

16岁的新山古来依布拉欣国中生赖映兴,生前不但美貌沉鱼落雁,被誉为校花,还成绩优异,性格乖巧。课余还在古来购物中心的一家服装店兼职。

9月11日晚上九时许,4名年纪轻轻、更有甚者年仅16岁的辍学生在映兴下班后掳走映兴。他们更在隔日狮子开大口地想起家人索取6万令吉赎金。9月15日凌晨家人在指定地点交付赎金后不到24小时成功逮捕了7名嫌犯,其中3位已释放。

翻开17日的《南洋商报》第A10页,这新闻仅占该页四分之三页面;翻开《光明日报》早报A16页,这新闻也仅占该页五分之二页面。赖映兴一案爆发与308大选后的916政治浪潮巅峰期不期而遇,把这一个举国震惊的新闻埋没了——这两份报纸里面报道的尽是安华与阿都拉的916政治角力、再益辞职、废除内安法令等。王丽娟先奸后杀焚尸案、蒙古女郎炸尸案、小盈瀛肢解焚尸案等每一件都轰动全马。令我不解的是,这一次映兴的新闻报道篇幅却显得相当小,小得容易被人忽略。尽管凶手残忍手段同样令人不寒而栗,受害者与嫌犯年纪之轻也令人震惊。

然而网络上也已被许多网站报导与转载(新闻被报道后不到48小时,在谷歌输入关键词“赖映兴”可以找到1120项结果)。我也在学校指着报纸上赖映兴的照片问过好几个我的巫裔同班同学,他们全都认识这女孩,显然马来报章报道的新闻篇幅不会小。我不是鼓吹该新闻应该被过度大肆报道,造成对其家人第二度伤害,而是认为这个新闻不应不被大众所关注的。

放眼马来西亚这个国度,自308政治海啸以后政治新闻几乎占据了每一天的新闻头条和头版篇幅(除了512四川大地震)。不信你看安华被赛夫指控鸡奸一事爆发后,安华与赛夫这两个人登上全马各大报章头条足足一两个礼拜。

青少年犯罪的年轻化、极端化,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不应该发生的事?凶手的冷血残酷显示了我们的教育、我们的社会风气、我们的治安正在腐化、正在败坏,然而却无人谴责、无人关心、无人醒觉!这不是应该司空见惯而麻木不仁的事,而是应该极少发生、甚至不曾发生的事!

映兴和我一样是16岁的国中生,虽我与映兴互不相识,但当我见到这一个新闻时也感到相当惋惜,一个各方面如此优秀的女孩离开了我们。

凶手年纪轻轻却丧尽天良地辣手催花,人神共愤,天地不容。一旦罪成惟一刑法就是死刑。我认为杀人凶手毫无赦免余地,只因嫌犯不是因为血气方刚一时冲动而犯下这一个滔天大罪,从绑架、勒索、撕票到焚尸,清楚可见嫌犯毫无悔意。

新山向来是“远景驰名”的罪案黑区。行动党国会议员倪可敏曾讽刺:“新山人见面不是说:‘嗨,头家(福建话),你吃饱了吗?’而是说:‘嗨,头家,你今天有被人打抢吗?’”身为人民保姆的新山警方打击防范罪案不力是其中一大主因。警方应加强巡逻及工作效率,还人民一个安全幸福的家园。

身为中央政府及柔佛州政府的国阵也不应对此坐视不理,应与警方配合共同遏止罪案。国阵常指责公政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一再企图夺权导致国家政局不稳定,进而使外资却步。殊不知治安也是吸引外资的一大因素,不可忽略。

民联也不能因为该案件不是发生在自己执政的五个州属就视而不见。就如安华所说:“华人、马来人、印度人,我们都是一家人。”同为马来西亚人,我本以为强烈谴责国阵滥用内按法令逮捕郭素沁等人是不人道做法的民联会不分“州”界给予映兴家人慰问或谴责冷血的凶手,但迄今乃未见任何的反应。

我们无法预测悲剧的发生,但我们可以遏止它发生。今天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沦落到这般地步是不容忽视的。我在这里希望各位家长多多教育孩子“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道理,让我们的下一代都有一个美好健康的未来。

我希望大家能在阅读完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放下手上的这一份报纸,为映兴默哀一分钟。真诚地祝福映兴黄泉路上一路走好。这一分钟,不为任何事,不为任何人,只为映兴。映兴,顺吉在这里祝你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安息吧,映兴!


(这是在新闻被报道后两天完成的,由于要投稿南洋商报的言论版,不能一稿两投,所以没贴上这篇文章。现在应该是不能登了了,被投篮了,所以才贴上。那时民联还没有慰问映兴家属。)

PS:登了啦~变成《女生惨遭撕票案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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